
主编:张国才 赵玉梅
副主编:王雪军 席晓喆 徐婕妤
2025年3月
读者出版社
主要内容
《武威藏契约文书辑录》一书收录的契约文书时间跨度宏大,上起康熙五十九年(1720),下迄民国三十八年(1949),其中清代契约51件(含红契、白契)、民国契约170余件。内容涵盖水利、田产、房屋、典当、借贷、婚书、息讼等十余个门类。为了解近代武威的水利建设、田产买卖、商业交易、社会风俗、家庭观念等提供了难得的第一手资料。
专家评述
契约:时光里的一壶老酒
张国才
于我而言,童年记忆的幽微之处,契约最初以字据的模样悄然浮现。自我踏上识字之路,大人们的世界里,借条、欠条这些字据便频繁出现。它们或是被随意夹在账本里,或是平整地压在桌面玻璃下,像一个个沉默的见证者。求学时,因我识得些字,偶尔会被委以书写字据的任务。那时的我,满心热忱,却因文字表达能力有限,写出的字据词不达意,格式也漏洞百出,无法满足大人们的要求,最终只能眼巴巴看着他们另寻他人代笔。每一次这样的经历,都让我懊悔不已,也让我对契约的严谨性有了懵懂却深刻的认知。也就是在那时,“欠债还钱”这质朴的契约精神,如同一颗种子,深深埋进了我的心底。
步入社会,我投身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成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公证文书,作为契约精神的具体呈现,频繁出现在我的视野中。亲朋好友常带着生活里的法律难题前来咨询,我也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公证服务的过程中,对契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契约,不再仅仅是民间协商的一纸文书,它逐渐升华,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元素。正如那句俗语“人无笼头拿纸拴”,我愈发体会到契约在人与人之间的独特意义与价值,它以文字为缰绳,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维系着社会的秩序。
在研究凉州文化的征程中,我们就像在海滩上寻宝的孩子,兴奋地捡拾着历史的贝壳与海螺。起初,我们的研究工作是碎片化、简单化的,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不断成长,研究也逐步走向系统化、板块化。契约,成为我们对古人遗留珍贵资料致敬与传承的重要载体。每当翻开那些泛黄的字据,仿佛有一股神秘力量,带我穿越时空,目睹一百多年前古人的生活场景。字里行间,社会的旋律、立字据者的情感,都化作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在眼前展开。整理这些契约,宛如聆听一个个历史故事,个体的悲欢离合、社会的起伏动荡,都在这小小的纸张间娓娓道来。契约中常见的“情因不便”,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却饱含着无数小人物的身不由己,家庭的变迁、生活的无奈尽在其中。从契约里,我们仿佛看到了人们对生活的沉淀、对往事的释怀,以及对日子的执着坚守。一切似曾相识,又仿佛隔着一层朦胧的纱,如梦似幻。
整理契约的过程,我们不仅看到了历史的痕迹,更感受到生命的延续与希望。在典卖、分剥的字据中,在“立此为据”“是为实证”的誓言里,我们能真切体会到当事人在各种压力下,无奈放弃房产、田亩等生产生活资料的心境。然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并未被困境打倒,他们顽强地延续着生命,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契约中的“三十年为限,到期赎回”“各当富贵贫贱,各听天命”等情节,不仅是爷爷口中的传说,更是与我们当下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写照,彰显着生命的坚韧与传承。
契约,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其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至远古时代。在原始社会,人们通过口头约定来规范彼此行为,随着社会发展和文字出现,契约得以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在中国古代,契约形式丰富多样,从简单的借条、欠条,到复杂的土地买卖契约、婚姻契约等,无一不体现着契约精神的深刻内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契约精神与儒家思想紧密相连。儒家强调“信”与 “义”,认为人无信不立,事无义不成。契约精神正是“信”与“义”的具体实践。在古代社会,契约不仅是经济活动的凭证,更是连接人与人关系的纽带。通过契约,人们建立起信任,规范自身行为,契约维护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在凉州文化研究中,契约是了解古代社会的重要窗口。凉州,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文化具有多元性与开放性。研究凉州的契约文书,我们能看到当地的经济活动,还能窥探当时的社会结构、文化习俗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比如,在清代凉州的土地买卖契约中,我们不仅能看到买卖双方的名字、土地的面积与价格,还能看到中人的名字与签字。中人,作为契约的见证人,不仅要证明契约的真实性,更是调解纠纷、维护契约执行的关键角色。从这份契约中,我们能深刻感受到古代社会对契约的重视,以及人们对契约精神的坚守。再看另一份婚姻契约,讲述了一位女子与意中人私奔,多年后因乡愁联系家人却未得到原谅,只能通过契约规定彩礼、嫁妆等经济问题,以弥补当初的过失,挽回娘家人的面子,从中我们看到了一位女性追求婚姻自由的挣扎和呐喊。
契约不仅是历史的记录,更是生命延续与希望的象征。在整理契约的过程中,我们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理解他们的生活智慧。每一份契约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历史,这些契约串联起了古今,让我们得以触摸历史的温度。
在现代社会,契约精神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无论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还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协议,契约都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契约精神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道德的体现。只有坚守契约精神,才能建立起信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在研究凉州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整理了大量契约文书,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我们发现,契约不仅是经济活动的凭证,更是社会关系的纽带。通过契约,人们建立起信任,规范行为,维护着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契约精神不仅是古代社会的基石,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支柱,在历史中始终闪耀着光芒,指引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推荐专家简介
张国才,武威市凉州文化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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