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唐朝)武威叫凉州,凉州都督府,就是说我们在研究武威历史的时候,当然有很多的传世的史籍上有很多的史料可以利用,但也有很多的新的资料和更原始一点的资料我们还应该加以利用,这些资料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就是出自敦煌藏经洞的敦煌文书。因为敦煌与武威从距离上当然还是比较远的,但实际上作为一个区域来说还是属于一个区域的。所以它那里头保存了很多和凉州有关的资料。敦煌文书里头与凉州有关的资料有很多是政治方面的,包括一些事件,但是也有一些涉及到社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观念,我从中选择了敦煌文书中间三件跟武威有关的资料,给大家做一个介绍,并做了一些简单的分析,那么第一件是一个法典。
唐朝是我们中华法系最成熟的时代,中华法系一共有四种法律形式,就是律、令、格、式,律完整的保存到现在,但是令文已经都遗失了,没有了,可是在敦煌文书中间保存了几件唐代的令,那么敦煌地区保存的唐代的令是令文的原件,就是法律的原件,也可以说是法典的原件。
我们看到其中有一件是《永徽令》,永徽是唐高宗的一个年号,《永徽令》里(有一件是)《东宫职员令》,讲的是太子和太子有关的一些令文。在令的最后有三行字:第一行是沙州(敦煌地区)的抄律令典,就是负责抄律令的一个办事人员他的一个校(对),初校,就是他抄完律令以后自己要校一遍,叫初校;第二行是另外一个典,这个典叫田怀□,另外一个字不认识。二校就是他抄了律令以后,除了一校以外,还有二校。
第三行就和凉州有关系了,第三行写的是凉州法曹参军王义,这个证明了什么呢?证明当时唐王朝中央的法典在下传的时候,不是传到每一个州,不是传到每一个地方,而是只传到某一级,那么这一级就是都督府,凉州当时是都督府,所以这个法典就传达到凉州。那么底下的人怎么来了解这个法典、执行法典呢?他需要派人到凉州来抄,就像敦煌是沙州,就要派两个专门抄律令的办事人员叫抄律令典到凉州来抄,抄完了还要一校二校,校完以后由凉州的法曹参军(专门管法典的参军事)认定抄的准确无误后,在令文上盖上“凉州都督府之印”就可以带回去了。所以这件东西虽然保存在沙州,保存在敦煌,但它证明了它是来自于凉州的。
专家简介
黄正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常务理事。主要著作有《唐代衣食住行研究》《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代占卜研究》《走进日常:唐代社会生活考论》(获第20届华东地区古籍优秀图书奖)、《唐代法典、司法与〈天圣令〉诸问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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