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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武威兴文社

发布时间:2023-09-04      

武威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自古以来就是河西走廊教育发达的地区。明清之际,武威“人文之盛, 向为河西之冠”,文教事业兴盛。清代,武威各地存在一个民间性质的助考组织,即“兴文社”(也称崇文社),其职能主要是为本籍参加乡、会试士子资助盘费,“里有文社储巨款,发商生息,为乡、会试士子川资。”

一、兴文社设立原因

有清一代, 甘肃考中进士共350人, 所占全国进士总数的比例尚不足八十分之一, 其数量不足江浙一带的一个县,也远远低于云南、贵州、广西这些边远省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陕甘合闱导致路途遥远,应试盘费高昂,影响了甘肃士人正常的应试。

康熙初年,陕甘分治,甘肃成为独立行省。清代科举重视地域平衡,取士政策以省为单位。从理论上讲,分省便伴随着分闱,但陕甘分闱却迟至光绪元年(1875年),经时任陕甘总督左宗棠奏请才得以实现。分闱前甘肃士子乡试要远赴西安,交通不便,盘费高昂,影响了他们正常应试。左宗棠在其奏折中就写到“计甘肃府厅州县,距陕近者平庆泾、巩秦阶两道,约八九百里、千里;兰州一道,近者一千三四百里,远者一千六七百里;兰州以西凉州、甘州、西宁,以北宁夏,远或二千余里,或三千里;至肃州安西一道,则三千里或四千里。边塞路程悠远,又兼惊沙乱石,阻碍驰驱,较中原行路之难,奚翅倍蓰!士人赴陕应试,非月余两月之久不达。所需车驮雇价、饮食刍秣诸费,旅费、卷费,少者数十金,多者百数十金。其赴乡试,盖与东南各省举人赴会试劳费相等。故诸生附府厅州县学籍后,竟有毕生不能赴乡试者,穷经皓首,一试无缘。”

由于科举考试的长期性,以及不受年龄限制,参加科考者大都有家室之累,科考成功显然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闲暇时间,“功名盛衰,原因复杂”,“但经济是基础。科举考试,要以经济实力为后盾”。甘肃本为瘠贫之区,往往因无力筹措应试盘缠等费用,而面壁向隅。

二、武威县兴文社

武威文风甲于秦陇,但贫寒之士居多。每逢乡试、会试,总有士子因路费无法筹措而放弃应试。时任甘凉兵备道容海与天梯书院主讲张美如先生、绅士杨增思等商议后成立兴文社,专门为乡、会试士子提供资金支持。《武威兴文社当商营运生息碑记》立于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碑文共 513 字,为甘肃按察司按察使容海撰文,凉州府知府周维垣书写。碑文记载,清嘉庆十年(1805),在天梯书院主讲张玉溪(即张美如)的支持下,绅士杨增思、白之璐、刘丕曾、张琨等设立兴文社,资金来源由邑人资助。为长期运营考虑,兴文社将剩余资金作商业之用,将盈利作为士子乡会试的费用。由于他们带头资助,合邑上下积极回应,筹集银两三千两,推举社长管理。为使这批资金发挥可持续作用,经兴文社成员合议,挑选信誉好的商号273家,将资金平均分配给他们运转生息。兴文社通过这种资本运营的方式增加了本息收入,使乡、会士子们应试的路费有了保障。此议由道府县三级立案以存永远。碑文简述武威文风之盛、士子奋志功名的情形,笔锋一转,“而风尘因顿者,殆不少矣。”于是一批有识之士,同心协力,善作善成,为武威教育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贡献。

武威县兴文社还多次接受本籍为宦士人的捐助。如在《武威牛鉴雪樵行述》中就记载牛鉴“出廉俸千五百金,助里中书院及文社宾兴经费。”《甘肃新通志》卷74《人物志·孝义下》中记载,张景福官西安府孝义厅同知,归时捐金助文社;伦肈纪曾知陕西华阴县,罢归,捐3000金以助本邑文社及天梯、雍凉两书院。

三、民勤县兴文社

清代,民勤县曾设立崇文社为士子乡会试筹集费用。道光年间所修的《重修镇番县志》中有一块《建置崇文社碑记》,此碑记载:镇番文风不振,“揆厥由来,实缘自镇至陕相距二千余里,制科之士往往艰于资斧,裹足不前。致使皓首穷经,终老牅下者,指不胜屈。”为此,镇番知县李师唐及全县的士子和百姓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捐资设立崇文社,为参加科考的学子提供资助。该碑立于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今佚。碑记简述了民勤县创建崇文社的背景、动员、捐资及所捐数额、营运管理等事项。碑文中记载时任知县李师唐倡建,阖邑士庶“破悭乐输”捐置,继任知县谢载亭“欢忻从事”,所捐银两“营运生息,用佐乡会资斧之需。”此碑特别突出了两任知县李师唐、谢载亭“爰偕同志,各解私囊”,捐银、劝捐的善举,表达了“文运日兴,科名益盛”、希望再创“贤良接踵,科第蝉联,文运之盛,甲于河西”盛举的愿望。

四、古浪县兴文社

民国年间修的《古浪县志》中有一块有关古浪兴文社的碑记记载。该碑立于道光元年(1821)八月,碑文共计752字,由武威举人张启铭撰文,姚殿元书写。碑文主要记载道光元年(1821)古浪县设立兴文社,并将捐资和置地租资作为乡会两试士子盘费的事迹。在碑文中记载,“既又轸念士之寒竣者,……于是集阖邑绅耆,设立兴文社。……公(笔者注:时任古浪县令李焜)即慨然捐廉一千金……先是邑人樊明府立夫者,于嘉庆十六年捐银四百两整,置地出租,为乡会试之需,已历有年……若张明府平山暨明经张公倬、国学张公□□、武庠张公洁、国学董公以正、庠文马公理章、吏员宁公国枢、文庠石公东元、国学张公尔范,各捐资不等。”嘉庆十六年(1811),古浪县樊氏创立兴文社,并捐银400两置地租作为乡会试费用。道光元年(1821),古浪县县令李焜创立兴文社,个人捐俸1000金并倡议官绅捐赠来解决乡会试费用的问题。

此碑最后还记录了兴文社相关规定及资金使用制度:社内公举品行端方、家道殷实斋长四人,学师各给札付经管社事。”“社内租粮务须干圆洁净,每年秋收后租户送到学署,用市斗平面量交。”“社粮于乡试年四五月内变价,以三分之二为西安乡试士子盘费,着入闱老成之人带至西安分散……分为会试文武士子盘费。若无会试之人,此项留为下届会试之用,或积存生息,仍增置田地,添补公项,以为扩充地步。”

由于史料缺散难见,无法对清代武威兴文社资助的金额、持续性等情况做出进一步论述。其资助仅限于乡、会试以及优、拔贡赴京朝考,作为初阶之试的童试并非其资助的范围。兴文社作为民间组织,多有人亡政息,兴废无常之虞。光绪三十一年(1905)科举废止后,兴文社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其原有的基金开始流向新学教育。

作者简介

李文钧,甘肃武威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武威市凉州文化研究院研究实习员。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西北整体视野下武威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转化利用”专项项目子课题——“武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口述史”和“武威近代文史资料汇编与研究”,在《武威日报》等市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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