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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形制书写略考

发布时间:2023-09-11      

在中华文明史的发展过程中,有一种特殊的书写材料曾经作为重要的古代文化载体,在历史舞台上存在了大概三千多年,这种特殊的文化载体就是简牍。所谓“简牍”,就是竹简和木牍的合称。那么简牍是如何加工制作的?材料是如何选取,长度有没有一定的规定,它们又是如何编联书写,特殊版面又有什么功用呢?

一、简牍的取材与加工过程

简牍的取材在古代史籍中多有记载。《汉书·东方朔传》记载“讽讼诗书百家之言,不可胜数,著于竹帛”;《后汉书·蔡伦传》记载“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楚国先贤传》记载“孙敬编杨柳简以为经本,晨夜诵习”,可见简牍所用的材料有竹有木。

在武威磨嘴子六号汉墓出土的竹简经过鉴定者考证,认为可能是由产于江浙一带的短穗竹或苦竹制作而成,这两类竹为小干或中等大小之竹类,可以作钓竿,伞柄之用。出土的木简经过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据残片鉴定考证,认为是产生于北方的云杉一类,《特牲》最后的十三简与其前四十简的颜色木理不同,疑是白杨木一类。

简牍制作所用的材质其实与地域及所记载的内容有关。从地域上看,南方多用竹,而北方多用木。沙婉先生指出“中国本部多用竹,而新疆多用木。此盖为斯地土产所限,不足以为异也。”

简牍的取材是以竹、木为主,那么简牍又是如何制作而成的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1957年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的工具箱中装有书写和修治简牍的工具,如凿、斧、锯、刀、削、励石和陶线锤等工具。凿是柄的前端带刃的开孔器具,斧通常用来加工比较大的木料,励石用来修磨刀、削,刀、削则用来整治简牍,线锤用来编组简册。

有了这些基本工具,第一步便在竹子砍伐后,在竹节处把竹子截断为筒。根据书写内容的规格要求,选取竹杆中间部分经过剖破、刀削使它成为长薄片状,因为竹杆中间部分竹节之间距离大,这样取材制作的简没有竹节,便于书写。第二步是“杀青”,所谓“杀青”高大伦先生认为就是用火炙烤竹黄一面,当背向火的竹青一面被烤出汁(汗)了,即说明烤干烤透,不会被虫蛀,这道工序完了以后,再经过刮削和打磨将竹片削薄(主要是削竹黄面),也就去掉了炙烤后留下的糊焦痕迹,便成了竹简。第三步是编联,简在编联以前,还需要一道修治的手续,即根据册书长短在简册上刻上契口,用来固定编绳,使简不致脱落或上下移动。需几道编绳便用刻刀在每简适当位置削刻的几个契口,然后用细麻绳、丝线或牛皮条编系。出土的楚简的编绳较为统一,一般都是二道或三道,到了秦汉编绳的数量则有四道、五道,如武威出土的《仪礼》简,但仍是以二道与三道为主。当然,从出土简册看编联可以是在书写之前,也可以在书写之后。

二、简牍的规格与书写工具

文献记载,古书使用的简牍长度是不同的。根据出土实物考证,现存的古代简牍在长短、外形等方面有不同的规格,表明古代使用的简牍尺寸是有一定的规定,不是随便截取长度制作的。

林沄先生在《古代的简牍》一文中对简牍的长度规格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在汉代,简的长度因书写内容不同而有等差。书写法律所用的简最长,达三尺,所以称为“三尺律令”或“三尺法”,写有诏令目录的居延汉简长67. 5厘米,正合汉尺三尺之数。书写儒家经典的简为二尺四寸,武威磨咀子6号东汉墓中出土的《仪礼》简册,简长55. 5-56. 5厘米,正相符合。一般书藉用简长一尺,故称“尺书”或“短书”,现在已发现的大量汉简,长度大都和汉尺一尺(约23厘米)相当或相去不远。为了突出皇帝诏书的地位,使用一尺一寸的简,故称“尺一诏”或简称“尺一”。不过,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来看,战国时代的简一般都很长,如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中的“遣策”(随葬品登记簿),简长70-75厘米,比汉代的“三尺律令”还长。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1号墓出土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诸子百家书籍,简长27. 6厘米,也比“尺一诏”还长。由此可见用简的长度从战国到东汉是逐渐缩短,逐步制度化的。缩短长度是为了便于书写和阅读。

简的宽度,大致来说在1厘米左右,不超过2厘米,但有些木牍较宽,能容五行或五行以上的文字。

简牍的书写工具除基本的竹木简牍外,还需笔和墨。1959年在武威磨嘴子汉墓就出土过这样的书写工具——“白马作”毛笔和墨丸。“白马”是制作工匠的名字,此笔笔头外覆黄褐色软毛,笔芯及锋用紫黑色硬毛,刚弱相济,富有弹性,适于在简牍上书写,笔杆后端尖头削细,便于插入发髻。墨丸近似圆柱体,顶部渐收分为圆弧,底平,有使用过的磨痕,墨色乌黑透亮,此墨是现存最早的块状合成墨,为汉墨中所罕见。当然,还有一样配套书写工具也值得一提,那便是“刀笔”。在简牍上书写,写错时便要用到“刀笔”来削刮,其用途相当于现在的橡皮擦。从出土的一块汉代画像砖上可以看到它挂在书写者的腰间,平时跟竹简、毛笔、砺石放在一起。对于需要经常使用简牍的汉代书佐官吏来说,毛笔和书刀实在不可或缺,书有错谬,则以刀削之,故常随身携带此二物。书刀需要时时研磨以保持锋利,因此有时干脆连砺石也一起带在身边。

三、简牍的格式与特殊版面

从先秦发展到秦汉,简牍书写形式、简册行文布局等已形成一套固定格式。比如留白,是指为简册更为协调精美而有意留下的空白,一般两道编绳的简册常常不留天头地头,三四道编绳的简册上下端书写都留有天头地头,除天地头外,常见的草稿本中人名、时间还需留空,篇章之间、不同类型内容之间留空,还有为避开编绳、捆扎封检等也需要留有一定的空白。再比如分栏,木牍上的文字字数多的(横向)常分栏书写,薄籍、历书、遣策类文书常分栏书写,而通行文书中的呈文、移文以及书信等版牍则不分栏。常见的分栏根据书写内容的多少可以分两栏三栏至更多栏不等。还有抬头与提行,抬头指简文中一些文字位置高于其他文字居于简牍最上端,常见者有篇题抬头居简首,皇帝及皇室的称谓作抬头,皇帝之“制”“诏”之类亦抬头居简首,武威《王杖》简就是最好的例证。提行指意义连贯的字句,出于尊敬他人等特殊原因,而分成两行书写,常见于谒、刺、书信这一类。

在众多的简牍中,有一类木牌比较特殊,这就是在西北烽燧遗址中发掘出的绘有人面形象的木牌,这种木牌上用墨笔或者朱笔绘制有人面的形象,两眼凶而有神,浓眉,大口,有须,线条粗犷。那么戍卒为什么要制作“人面形木牌”,它们的功能又是什么?

在汉代,大部分戍卒都来自外郡的社会底层,文化水平比较低下,又加之汉代民间崇信方术的社会背景,戍卒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自身的不安全感会进一步加深,所以他们可能就会制作“人面形木牌”这种简单的木质器具,并且放置在房屋之中镇宅驱邪,从而达到保护自己与房屋安全的目的。

作者简介

王冰,甘肃会宁人,大学本科学历,武威市凉州文化研究院研究实习员。参与完成省社科院单列课题1项,在《青少年书法》《书法报》《丝路视野》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书法作品数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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