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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吐谷浑王族墓独特的夫妇合葬形式

发布时间:2024-08-12      

夫妇合葬是中国墓葬的常见现象,早在商周时期已经出现,到了南北朝隋唐时期更为常见。夫妇同穴合葬是唐墓较常见的葬制,虽然也存在夫妇异穴合葬的现象,但数量远不如前者。凉州南山的吐谷浑王族墓目前所知全为单人葬,未见夫妇同穴合葬的情况,说明吐谷浑王族基本上实行的是夫妇异穴合葬。不仅如此,凉州的吐谷浑王族墓并不像中原内地或河西其他唐墓一样,夫妇各自的墓葬在同一墓园内比邻而眠,而是各自完全在不同的山岗上,各自为葬。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诺曷钵大可汗陵所在的岔山村和其妻子弘化公主墓所在的青咀湾直线距离约15公里,相距甚远,正是弘化公主墓志所记各自“别建陵垣”。另像慕容曦光和武氏为夫妻,慕容曦光葬于喇嘛湾,而武氏葬于青咀湾,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山湾当中。

较为特殊的是慕容忠和金城县主夫妇墓,经考察发现,两墓位于同一条山脊之上,但是慕容忠墓位于山脊上端,而金城县主墓位于慕容忠墓东南的山脊下端,两者之间相距约70米,周围未见有明显的墓园或茔园建筑。

唐代虽然有夫妇异穴合葬的情况,但并不普遍,且夫妇各自的墓是在同一茔园之内。

弘化公主墓志志文在表述传统的“周公合 葬之仪”“诗人同穴之咏”时,各自又加“异”“非”二字,强调了其与汉唐墓葬夫妇合葬传统和上古礼法的不同。“周公合葬之仪”“诗人同穴之咏” 的传统,在唐人的墓志中有很多记载,“合葬非古,始自周公”“合葬非古,肇乎姬旦,积习生常,因为故实”“合葬非古,行自周年,遵礼而循,流之唐日”,“合葬非古,取周公制焉礼也”“依周公之制,遵孔子之典” 。至于“诗人同穴之咏”,以白居易诗为代表,“生为同室亲,死为同穴尘”“义重莫若妻……誓将死同穴”。

唐代夫妇合葬被社会所普遍认同,唐人诗词和墓志对夫妇合葬记载颇多,“生则移天,死惟同穴”“生乃宜家,死则同穴”。

所以凉州南山吐谷浑王族墓地的夫妇合葬,在形式上明显有别于唐人流行的夫妇同穴合葬制度,慕容家族是知道这一点的,因此在弘化公主墓志中强调通过“别建陵垣”的形式来表达“异周公合葬之仪”“非诗人同穴之咏”,这里似乎既有强调吐谷浑慕容氏对汉人传统礼法的某种遵从,但以“别建陵垣”和异穴合葬的形式实行合葬,显然又非唐人丧葬习俗和制度,当另有原因。

据目前已知青海地区的吐谷浑墓葬由于盗扰严重,墓葬内是否有夫妇合葬并不十分清楚,但从遗存的人骨等考古信息判断,单人葬应属主流。这似乎是吐谷浑人丧葬的基本观念,也是目前已知吐蕃人墓葬的常见现象。

另外,我们从已知的武威以外地区出土的其他多方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墓志可知,凉州以 外的慕容氏也不流行夫妇合葬。

《宋书 · 索虏传》记鲜卑葬俗时说:“死则潜埋,无坟垄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柩,立冢椁,生时车马、器用皆烧之以送亡者。”吐谷浑的先人们如此埋葬死者,颇有几分秘葬的意味,似乎不大可能会流行夫妇合葬。因此,凉州南山的吐谷浑王族墓实行夫妇异穴合葬,且不在同一茔园,其实是吐谷浑本民族的习俗,并没有延续唐人习俗和制度。

考虑到目前已知的凉州南山吐谷浑王族墓地所葬几代吐谷浑王,均娶唐人女子为妻,属于政治婚姻,“和亲尚主”。大可汗诺曷钵尚弘化公主,大可汗子慕容忠尚金城县主,次子闼卢摸卢娶金明县主 ;慕容忠嫡子慕容宣超娶姑臧县主,又一子慕容宣彻娶博陵崔氏;慕容忠族弟娶李氏深,宣超子慕容䂀光娶武周宗室武氏,宣彻子慕容威娶武氏。作为唐人宗室或唐人大族女子,以政治婚姻的形式出降或远嫁吐谷浑慕容氏,应该在具体对待身后丧事方面存在文化、观念和制度上的差异,因此不会同埋一室,而弘化公主的“别建陵垣”,考虑到她和其子慕容忠同一天死亡于灵州私第,又是同一 天归葬于凉州南山先茔,显然非历史的巧合, 定是政治事件,所以没有葬在“大可汗陵园” 之内,似有隐情。但就目前我们已知的凉州南山慕容家族夫妇合葬的独特现象,似乎又是他们本民族的传统作法,具体原因仍需进一步相关的考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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