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澍在贵州遵义治盗
发布时间:2018-12-03
嘉庆七年(1802年)秋,张澍从贵州玉屏县调署至遵义县。遵义属黔北,在玉屏正西方,中间相隔岑巩、石迁、余庆、湄潭4县。“遵义”一词,源出《尚书•洪范》:“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意为遵循先王之正义,以治民。
张澍在《养素堂文集•纪治盗》中描述了他眼中的遵义:
(遵义)幅员辽阔,统辖十三里,每里十六甲,烟火辐辏,地势险峻,其民桀骜诡谲,染杨酋之余习,而里甲多巨滑。值趁虚日,辄联外来虣客摽掠钱货,以为常。
这就是张澍对遵义的总体印象,在去遵义的路上,他心里已悄然谋划如何治盗,让遵义百姓安定幸福的生活。
张澍任知县的消息传到遵义后,那些盗贼们一听是在玉屏常思百姓疾苦、不畏上官的张澍来代署遵义知县,便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掠财物,只好呆在家里观望。到任后,张澍看到县衙的捕快将盗贼逮捕后,常常“辄毁折肢体”,或者“饮以盐卤”,或者“矐其目”,惩处手段极其残忍。这就使得盗贼认为官府的惩罚手段已经用完,官员和衙役也认为所有惩治手段对盗贼不起一点作用,便不再继续追捕,继而造成盗贼日益猖狂。
张澍经过一番细心观察和深思熟虑后,认为惩治盗贼“以虚不以实”,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召集里甲开会,整顿违法不义者。里甲是清期的一种基层组织,亦称保甲。《大清会典事例·户部》规定:“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一张,备书姓名丁数,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一天,张澍召集全县所有里甲开会,会上张澍“迅以素鸱义者斥之,选立愿悫严喻之”,并杜绝他们平日里饮酒赌博。
二是对三类人“罪无赦”。张澍告诫里甲要组织力量“谨守堡寨”,对“有容留匪类者”、“有警而不协力擒者”和“有被盗而匿不报者”三类人要定罪,并且“罪无赦”。
三是实施里甲赔偿政策。张澍认为盗贼常来偷盗百姓财务,是里甲没有尽职尽责,应该要进行惩罚,若发生被盗之事,里甲要加倍赔偿百姓的损失。
四是在“村镇、关津、通衢、僻路,布令以威刑惧之。”张澍认为这样的做法对盗贼起到震慑作用。
五是加强对盗贼行迹的侦查。张澍不用惯常搜捕的方法而采用侦探的方法,“非不用捕也,盖捕而疏,侦则密。捕则真盗或走匿,而役以局外者当之;巨盗或远飏,而役以鼠窃者塞之。侦则囊橐何氏,鸠聚何所,肆劫何地,党羽何人,发起何期,过抵何许,灼然在吾心目”。张澍又担心负责侦探的衙役与盗贼串通一气,则选择衙役中诚信、熟悉情况的衙役进行察视。这样,耳目既广,又不动声色,“彼宵小者以为吾疏也,乃稍稍露迹,而侦之者旋至,迅发役捕之,罔不获。其聚集多人者,亲率役捕之,罔不获”。在赶集的日子,“微服往察之,伏壮士于侧”,就近若有抢掠者,“即擒之,罔不获。役有不用命及贿脱贼者,痛惩之,责令倍尝”。
六是赏罚分明,对尽心竭力奋勇捕贼的衙役进行重赏。
通过这些综合逮捕措施的实施,不出数月,“其渠贼吴赖头、赛曹操、把地王等,已次就擒”,一些小毛贼整日也是诚惶诚恐,害怕会在某天遭逮捕,遂逃散到邻近的桐梓、正安、绥阳等县,遵义恢复了往日的治平局面,百姓安居乐业。
在公务闲暇之际,张澍还游历了遵义境内的一些名胜古迹。这一年的九月初九,张澍来到遵义县城外的桃源洞登高,并赋诗一首,诗曰:
濛濛秋满野,岸帻此登高。鬓插渊明菊,诗题禹锡糕。江山供斗酒,风雨落吟豪。俯瞰严城里,人家十万嚣。
张澍以其极洒脱的一身装扮,登临桃源洞,俯瞰全城,显示出作为一方最高长官的宏伟大略。
在遵义县的这一时期,张澍还创作了大量反映黔地风物的诗歌,如《舆夫谣》《芦笙吟》(七首)和《黔中曲》(十三首),并凭借其渊博的知识对一些史实进行了考证、辨析,如《庄蹻考》《李白未至夜郎辩》等。(文/柴多茂)